|
|
|
纪检组(监察室)职能
|
|
2007-3-19 9:26:11
|
|
一、监督检查厅机关及厅属单位的党组织、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、法规的情况,指导厅直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。 二、协助厅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,纠正行业不正之风;抓反腐败斗争,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,进行党风党纪、政风政纪教育。 三、受理对厅机关及厅直系统的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、政纪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负责厅机关、厅直单位和厅管干部违反党纪、政纪案件,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。 四、对厅机关及厅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实行监督,对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。 五、承办商务部纪检组、省纪委、省监察厅、厅党组、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
|
|
|